国家安全,关乎你我,人人有责——韶山法院开展4.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
2025-04-17 10:47:51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马志军 | 作者: | 点击量:9538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刘杰)2015年7月1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》第十四条规定,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。2025年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》颁布施行十周年,今年的活动主题为“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实十周年”。
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,普及国家安全教育知识,进一步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,在第10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,韶山市法院组织干警前往韶山火车站开展“4.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”普法宣传活动。
活动中,宣传干警们在现场设置咨询台,通过摆放展板、发放宣传手册、现场答疑等方式,向现场群众普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以及诉讼程序、诉讼风险、举报方式等相关知识,引导群众知晓“什么是国家安全”“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线索如何举报”等热点问题。
此次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以“小传单”传递“大安全”,有效提升了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。下一步,韶山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,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人心,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,以高质量司法审判水平为国家安全提供坚实法治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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